黄河大通发电 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加装备用
充电装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大通发电 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买方:黄河大通发电
黄河水电物资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大通发电 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黄河大通发电 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为威海文隆生产的型号为ZJK-2B型直流系统,共两段直流母线,配置两台充电柜,两台馈线柜,两台绝缘监测屏,采用一段一充方式运行。根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第22.2.6.3条要求,需对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大通发电 330kV升压站直流系统加装备用充电装置,包含充电柜1台,联络柜1台,绝缘监察装置2套及附属配线采购、安装、调试。
构成本改造项目的任何设备(部件、组件、装置等),如果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改造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含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1台直流充电柜(单个模块20A)采购、安装、调试。
(2)1台直流充电装置联络柜采购、安装、调试。
(3)2套直流绝缘监察装置(满足“交串直”检测功能)采购、安装、调试。
(4)负责所安装机柜的地面开槽,按照机柜尺寸制作槽钢并安装。
(5)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改造后的项目完整的图纸、资料。
1.3.3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项目实施
(2)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4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到货验收后根据发包方通知时间10天内完成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国家电投*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气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向国内企业提供过至少1份直流系统设备(含充电装置、绝缘监察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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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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