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次工作面回撤及安装工程施工地点为宁夏天地华泰采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属两个项目部,分别为银星二号项目部,宋新庄项目部。
银星二号煤矿属积家井矿区,该矿井位于宁夏灵武市东南66km处,行政区划属灵武市白土岗乡管辖。矿井距盐池县约60km,距吴忠市约90km,距银川市110km。
宋新庄井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东南部,西距吴忠市80km,东距盐池县城82km。其行政区划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乡管辖。
1.2综采工作面设备设施安装及回撤工程招标范围:
1.2.1 银星二号项目部工作面安装回撤工程
项目1 银星二号项目部1141802综采工作面安装(工作面长275米/倾角28°/运输距离3000米/智能采/远程供液/施工时间:2025年下半年)
项目2 银星二号项目部1131007综采工作面回撤(工作面长202米/倾角28°/运输距离1800米/施工时间:2025年下半年)
项目3 银星二号项目部1141801综采工作面安装(工作面长257米/倾角18°/运输距离4000米/智能采/远程供液/施工时间:2026年上半年)
项目4 银星二号项目1141802综采工作面回撤(工作面长275米/倾角28°/运输距离2000米/施工时间:2026年下半年)
1.2.2 宋新庄项目部工作面安装回撤工程
项目1 宋新庄项目部110404综采工作面安装(工作面长247米/倾角19~34°/运输距离2730米/智能采/远程供液/施工时间:2025年下半年)
项目2 宋新庄项目部110401综采工作面回撤(工作面长253米/倾角5~29°/运输距离1635米/施工时间:2026年上半年)
项目3 宋新庄项目部110403综采工作面安装(工作面长255米/倾角8~12°/运输距离2830米/智能采/远程供液/施工时间:2026年下半年)
2.质量执行标准:见用户需求书要求。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计划工期:
4.1按照双方单项工程开工前签订的补充技术协议执行。本次采购为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工程和开始施工时间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甲方可能因生产计划调整,对工程项目及开工时间做出实时调整。
5.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市银星二号煤矿,宁夏吴忠市宋新庄煤矿。
6.价格相关
6.1报价方式:按照招标明细报价,含税价。本项目为年度框架协议,后期项目部发生采掘接续调整,按照招标价格进行调整。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
2.信誉要求:均须提供下列网站截图,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1)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2)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井下综采工作面设备轨道运输回撤或安装施工业绩至少3个(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金额页、服务内容等)及用户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若经招标人查实存在相关问题,取消其关于本项目投标、中标资格)。
4.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优良,无不良的合同履行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三年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上述要求证明文件。
5.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且近三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期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施工业绩(提供合同证明);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格式自拟,提供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3月3日9:00 - 2025年3月1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