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宽频振荡、次/超同步振荡监测装置装置采购 |
采购3套步振荡监测装置装置(含宽频振荡监测、次/超同步振荡监测功能);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供货、运输、装车、卸车、配合安装、调试、培训、配合验收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交货期:2025年3月2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宽频振荡、次/超同步振荡监测装置装置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宽频振荡或次/超同步振荡监测装置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报价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已投运的次同步振荡监测装置或宽频震荡检测装置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以及用户运行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0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