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氧化钾采购 |
1、片状氢氧化钾总量250吨,片状氢氧化钾标准 符合HG/T3688-2010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Ⅱ型优等品,氢氧化钾含量≥90%。 2、投标人片状氢氧化钾分批供货、装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全部工作。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储氢创新示 范项目现场。 供货期: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具体时间根据买方约定时间进行供货。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氧化钾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氢氧化钾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需提供委托运输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8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100吨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供货)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 (5)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在线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