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京闽中心酒店海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厦门京闽中心酒店海鲜采购项目(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京闽中心酒店为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下属酒店。厦门京闽中心酒店是一家豪华五星级酒店,由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央企)、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属国企)等八家大型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一家豪华五星级酒店,酒店秉持“真诚利他,创造感动〞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打造中国优秀民族饭店品牌。
2.2项目实施地点:厦门京闽中心酒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标段名称:厦门京闽中心酒店海鲜采购项目(二次)
2.4.1招标范围:招标人餐厅日常所需餐饮海鲜等,市场可采购到的商品,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需求供应。如个别品种无供应,投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协商,经同意后调换品种。预估采购金额860万。本项目将确定2名
中标人。
2.4.2工期/服务期/交货期:730日历天,工期说明:2年。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厦门京闽中心酒店海鲜采购项目(二次)
3.1.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的海鲜供货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
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1.5投标人其他要求:/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备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厦门京闽中心酒店海鲜采购项目(二次)000645-24ZB1315/01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2 15:00:00时至2025-02-17 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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