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分公司峡潘光伏等6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5万kW(交流侧),分布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柘皋镇、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泥河镇、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和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韶口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为安徽分公司所辖6个光伏电站场区巡视、检查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以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为平台,开展光伏场区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需采取设备管理提升措施,保障发电量并接受考核(保障目标值详见附件,具体服务内容见报价清单)。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服务期
2025年3月至2028年3月,共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服务期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累计1200MW光伏装机容量运维业绩,其中单个场站容量不得低于50MW(需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每个场站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光伏运维经验,且具有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简历等有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6)其他要求: 无 。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3日09时整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