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进场道路生态工程措施先期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和伊吾县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装机容量610万千瓦,其中风电420万千瓦、光伏180万千瓦、光热10万千瓦,同步建设电化学储能1200MW/4800MWh,以及8座220kV汇集升压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道路生态治理12个月,进厂道路两侧各100m范围封育区修复12个月,路肩桩安装1个月。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道路施工-进场道路生态工程措施先期工程(CHDTDZ046/16-SG-07201):对施工期进场道路进行生态治理,对施工期进场道路进行抑尘,对进场道路两侧各100m范围的封育区进行限制性防护、对进场道路两侧各100m范围的封育区局部破坏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加装生态治理宣传牌。(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道路施工-进场道路生态工程措施先期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3项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或道路附属工程施工或生态治理工程施工竣工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竣工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竣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竣工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9 14:16到2024-1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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