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东区永康街(昌平路-澧洺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东区永康街(昌平路-澧洺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资质由区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邢台市任泽区东区永康街(昌平路-澧洺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2.1.2项目编号:HBRM-2024-058;
2.1.3主要建设内容:永康街(昌平路-澧洺路)建设雨水方沟2905米,雨水支管425米,污水接户管815米,雨水检查井76座,雨水收水井74座,雨水接户井14座,污水检查井17座,污水接户井17座。
2.1.4建设地
2.1.5计划工期:一年;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人员、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
3.1.3
3.1.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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