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汤路二期项目(施工)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小汤路二期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及批复(樟建[2024]54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位于永泰县城南片区,起点与塔山东路相接,沿途与商支四路相交,终点止于站前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长度380.211m,红线宽度15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 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包含路基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6.0111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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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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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