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南站列车运行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施工总价 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2024136
1. 招标条件
曹妃甸南站列车运行安全监测系统工程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关于曹妃甸南站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改唐港公司(2024) 1号)、《曹妃甸南站列车运行安全监测系统工程识别系统设计文件和概(预)算审查意见的通知》(京铁计概审改(2024)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港铁路 ,资金来自唐港铁路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的必要性:唐山站管内曹妃甸南站为双线自闭电气化区段,主要负责列车接发、会让工作,助理值班员(外勤)出场作业频繁且大部分列车均为万吨重载货物列车,列车编组长,长时间监视列车运行状态助理值班员(外勤)会视觉疲劳,确认列车运行状态效果不佳;高温、寒冷天气出场作业影响作业效率,需在曹妃甸南站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监测预警系统。
计划工期:9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对于部署站点,系统主要包括四部分的建设,分别为数据采集点设备、系统后端设备、网络通道、电力供应。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SG-1
项目工程量概况:
(1)数据采集
(2)后台处理设备:曹妃甸南站信息机房内设置1套系统接收和处理设备,(含综合控制器、语音服务器、算法拓展器、网络交换机、光电传输器等设备),并新设1架机柜,用于设备安装。
(3)管理系统:曹妃甸南站新设1套监控系统应用终端,并接入唐山站既有综合管控平台。
(4)光缆通道:前端采集设备至车站行车室敷设1条12芯单模光缆。
(5)电力:曹妃甸南站前端采集设备敷设低压电力电缆至既有低压柜,既有变压器利旧使用
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合同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中应具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铁路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不少于3年;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铁路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不少于3年;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5年内)须具有不少于三项铁路营业线施工相关的工程业绩(营业线施工需包含光电缆沟开挖、光电缆敷设、基础浇筑、人工过轨等)及电子设备类维保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车辆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其他要求
- 在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面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 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300万元,在近3年(2021年-202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万元;
- 按照《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合作方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管理办法》(京铁企法[2018]456号),最近一期检测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D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不接受其投标。
- 供应商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铁路服务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谈判)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谈判)情形),不接受其投标。
4.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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