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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原油汽运运输(营口港至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9     浏览:3    
核心提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原油汽运运输(营口港至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9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一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原油汽运运输(营口港至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9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原油汽运运输(营口港至浩业)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入围)。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原油汽运运输(营口港至浩业)服务,包括: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共1条线路,具体路线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运输数量以实际承运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原油汽运运输(营口港至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运输标的物。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证明(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以下内容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在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

(1)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公司地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刑事调查的情形,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重大安全问题的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在近3年内未在招标人及其分、子公司担任董、监、高等职务(招标人保留核查权利)。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不得少于50台(“一头一挂”为1台车),相关车辆必须按照招标人需求随时投入到运输服务中,且保险、手续齐全,罐车介质报告真实有效,附证明(格式自定义)。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投标人业绩优良、车辆运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6)投标人如实告知最近连续三年相关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对涉及经营管理的处罚记录,并提交《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承诺书》(格式自定义)。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告知。

(7)投标人应负责购买承运货物的保险。

(8)投标人(如中标)自愿接受招标人关于安全、环保、计量及现场管理等各项考核。

(9)投标人应对承诺事项负责,如有虚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9日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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