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采购 受业主的委托,对青岛市 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CZ2024-010740299
2.项目名称:青岛市 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招标)
3.项目内容
青岛市 车辆保险服务,主要用于全市车辆保险服务。
4.预算
总预算为372万元,拦标底价:折扣后总保费,不得高于行业规定的保准保费合计,本次采购按照商业险自主定价折扣系数(0.6)作为最高折扣系数限价。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投标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6%);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版,法人和非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
(7)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8)投标人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 官网、、 发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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