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采购(三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核集团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采购(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1.2 采购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采购单位需求,为采购单位提供一系列媒体策略规划、全版面广告宣传、品牌形象公关管理、专业顾问支持服务、品牌营销推广等服务。 为中核集团或其指定下属企业品牌形象进行策划、推广宣传,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等领域权威、有影响力的报刊策划、推广展示形象不少于4次,品牌广告体量不少于4个整版。 组织专家进行1-2次理论研究、成果调研,提炼总结发展创新经验。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 2.4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采购事项及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无违约行为、失信行为等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查询截图); (5)人员要求:提供该项目团队相关人员信息时,需附相关人员近期参保缴费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 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 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5日17: 00—2024年12月11日17: 00 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 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