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下游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以下简称“金下基地”)首批新能源场站陆续投产运营,为构建新能源水风光一体化运营管理能力,实现金下基地新能源场站“调控一体、智慧运维、区域运检、打捆交易”的生产运维管理新模式,目前正在实施开展金下基地昆明新能源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以实现金下基地云南侧新能源场站远程集中监控及智慧运维。
远期接入金下基地昆明新能源集控中心的风电、光伏新能源场站共计95个,总装机规模约936万千瓦。首批投产运营的新能源场站共26个,其中9个未单独建设升压站,通过临近的中心站传送信号至集控中心,无需建设集控子站;17个场站需要在升压站内建设集控子站,并陆续接入金下基地昆明新能源集控中心。其中7个场站建设集控子站所需的设备已于其他项目中采购,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其他10个场站建设集控子站所需的接入金下基地昆明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软硬件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为接入金下基地昆明新能源集控中心的10个新能源场站所在地。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金下基地昆明新能源集控中心集控子站设备采购项目,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金下基地昆明新能源集控中心的10个集控子站软硬件设备采购、辅材采购、设备运输、保管及配套服务等。
2.3交货要求
计划交货时间为2025年4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签订合同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①新能源场站监控系统建设或新能源场站监控系统设备供货业绩;②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或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供货业绩(①、②满足其一即可),且单个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及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整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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