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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华采招标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电梯维保服务

业主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采招标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业主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ZB-2024-ZB1934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沈阳市 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预算20万元/2年。

4、采购内容:对10台电梯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维保内容:维保设备全部损坏部件;维保区域:沈阳市全区域(含郊县)。使用范围: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的电梯以单台年维保费计算,最高限价为6000元/台/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并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要具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以上资质。

(3)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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