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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渔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工程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7     浏览:0    
核心提示:儋州农林渔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工程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儋州农林渔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工程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规    模: 本项目光伏电站建设增补容量约7MW。
 
2.3 标段划分: 海南公司儋州农林渔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工程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
 
2.5 计划工期: 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结合业主要求和项目工期要求,制订详细的设计计划和工期安排计划;
 
2.6 招标范围:海南公司儋州农林渔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雅星镇大讲村委会、乐满村委会管辖的打岳村、打亮村。本工程涵盖三个地块,总占地面积约58亩。
 
2.6.1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投标人负责整个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甲方供货清单内设备由甲方采购)、试验、验收、运输、二次搬运、保管、安装、调试等。本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行业、华能集团及可研设计要求。
 
2.6.2建安工程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场内集电线路、安全设施标准化、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承担整个工程项目建筑、安装、试验(含特殊试验),增加容量的相关调试,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移交等;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有义务配合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优化、纠错等工作。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电工程,包括:光伏组件和支架、逆变器、汇流箱(如有)、配套电气设备、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处理等;
 
(2)通信、控制、计量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3)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照明、消防、给排水、排洪、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4)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5)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光伏设备安装平台场地平整等;
 
(6)其他,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安全设施等;
 
2.6.3场区平整:负责整个光伏场区土地平整(含清表),达到光伏电站建设的基本条件。负责光伏场区已有输电线路的必要迁移工作。需承担以上工作的所有费用以及与当地政府、村民的协调工作。
 
2.6.4其他:负责电缆穿越其它用地相关协调、补偿,本工程所涉及的与相关政府及村民、电网企业等进行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5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安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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