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全市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ZWKHA20241154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全市视频监控维保服务,维保范围包括辖区类全部网点、邮件处理场地以及办公场所等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维保内容包括摄像机、镜头、硬盘录像机、声音复核系统、门禁系统、二级报警系统、供电系统、显示切换系统、线路传输及接插件等事项的维修服务。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
1.4本项目按照单个网点(邮件处理场地、办公场所)每次维保费用设置最高含税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含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见下表:
区域 |
最高限价(含税) (元/次) |
权重 |
备注 |
市区 |
240 |
25% |
市区所有网点、邮件处理场地、办公场所;淮阴区、淮安区城区网点、邮区处理场地、办公场所 |
非市区 |
310 |
75% |
淮阴区、淮安区非城区网点;涟水、盱眙、洪泽、金湖所有网点、邮件处理场地、办公场所 |
注:1、维修耗材限价:耗材按各项单价设置限价,耗材具体内容参数及限价见附件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