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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广核新能源储能系统框架采购(标段3)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6     浏览: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行业:能源电力项目规模: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中广核新能源开展2025年储能系统框架采购招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中广核新能源开展2025年储能系统框架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3采购预估容量1.5GWh,储能型式为构网型储能。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其中构网型为1-3标段、跟网型为4-7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标段3)

 

标段划分:

 

包件

 

标段

 

类别

 

型号

 

预估容量MWh

 

范围

 

包件1

 

标段1

 

构网

 

全部倍率

 

1500

 

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广东、海南、福建、江西

 

标段2

 

构网

 

全部倍率

 

1500

 

新疆、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湖南、湖北、北京、天津、河北、河南

 

标段3

 

构网

 

全部倍率

 

1500

 

内蒙古、西藏、青海、宁夏、甘肃、山东、陕西、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

 

包件2

 

标段4

 

跟网

 

全部倍率

 

1500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重庆、福建、浙江、江西

 

标段5

 

跟网

 

全部倍率

 

1500

 

安徽、河南、河北、内蒙古、宁夏、北京、天津、湖南

 

标段6

 

跟网

 

全部倍率

 

1500

 

吉林、新疆、黑龙江、辽宁、青海、陕西、山西、山东

 

标段7

 

跟网

 

全部倍率

 

1500

 

湖北、广东、海南、江苏、上海、西藏、甘肃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包件1的3个标段投标,包件1各标段投标价格不能出现差异;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包件2的4个标段投标,包件2各标段投标价格不能出现差异。

 

评标委员会按下述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标段1-3不可兼中;标段4-7不可兼中;已中标标段1-3的预中标人不得再中标标段4-7。先对标段1-3授标,再根据标段1-3的授标结果对标段4-7进行授标。

 

(2)对于标段1-3,每个标段单独评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当3个标段中N个标段(N≥2)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项目整体(所有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最终中标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3)对于标段4-7,每个标段单独评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当4个标段中N个标段(N≥2)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项目整体(所有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最终中标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独立储能项目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设备,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投标方的交货进度必须满足招标方进度的要求。

 

设备到货时间:以具体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项目部的书面通知为准;

 

设备交货地点:中广核新能源具体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具体以项目部书面通知的收货地点或合同约定的收货地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电站用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与本次招标规模相当的电池模组生产与储能系统集成的设备设施与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需具有自产电池模组或等同电池模组的型式试验报告与认证证书;

 

(2)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至少具有电池单体或电池管理系统或储能变流器或能量管理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的能力,投标人需具有自产核心设备的基于最新实施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与认证证书;。

 

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近连续3年(2021年6月至今)中应具有不低于单个50MWh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2)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提交的本次投标方案的业绩及其核心设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不低于20MWh的投标方案合同业绩;电池单体至少具有500MWh的合同业绩;储能变流器至少具有20MW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5.技术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投标储能集成系统范围内主要设备的具有CMA和CNAS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①电芯基于GB/T 36276-2023标准的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模组、簇至少基于GB/T 36276-2023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除循环次数之外均已完成的中期报告)。簇和模组如暂无2023版报告,需在签合同之前提供2023版报告;

 

②电池管理系统基于GB/T 34131-2023的型式试验报告;

 

③储能直流仓基于GB/T44026-2024,承诺在储能设备并网前提供完整型式试验报告;

 

④储能变流器基于GB/T 34120-2023的型式试验报告(构网型储能变流器还应提交满足本招标文件对于构网型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的中国电科院出具的测试报告);

 

⑤变压器基于GB 17467或GB10228或GB1094的型式试验报告;

 

⑥能量管理系统基于GB/T 42726-2023的型式试验报告;

 

⑦协调控制器基于GB/T 7261-2016的型式试验报告。

 

(2)不接受梯次利用电池,不接受库存电池(生产日期大于90天),

 

6.其他要求

 

(1)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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