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S水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佛山乡,坝址上游距佛山乡18km,距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城170km,下游距德钦县城46km,距大理市528km、距昆明市842km。坝址左岸有214国道公路通过,交通便利。
GS水电站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为一级建筑物。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溢洪洞、右岸放空冲沙隧洞、右岸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电站装机容量2200MW(4×550MW)。
工程施工导流采用全年围堰挡水、围堰一次断流,1#、2#导流洞泄流的全年导流方式,两条导流洞布置于坝址右岸,1#导流洞单独布置,2#导流洞后半洞段与2#尾水隧洞结合。
2.2 招标范围:GS水电站导流洞土建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导流洞土建工程
1)1#导流洞土建工程
2)2#导流洞土建工程
(2)导流洞附属建筑物土建工程
1)底层供水洞土建工程
2)永久供水洞退水洞土建工程
3)导流洞出口护岸土建工程
4)施工支洞土建工程
5)主厂房运输洞衬砌工程
(3)尾水洞、生态泄放尾水洞土建工程
1)1#尾水洞土建工程(1#尾0+040.000m至1#尾水出口)
2)2#尾水洞土建工程(2#尾0+0511.157m至2#尾水出口)
3)生态泄放尾水洞工程
4)生态尾水通风兼交通洞
(4)边坡开挖支护工程
1)泄洪出口区高程2238m以上边坡
2)尾水出口边坡
3)生态泄放尾水洞出口边坡
4)危岩体治理工程
(5)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包括1#导流洞进口检修闸门门槽、1#导流洞进口封堵闸门门槽、2#导流洞进口检修闸门门槽、2#导流洞进口封堵闸门门槽、施工期底层供水洞封堵闸门门槽、施工期底层供水洞工作闸门门槽安装施工;1#尾水洞出口检修闸门门叶、门槽及启闭设备安装施工;2#尾水洞出口检修闸门门叶、门槽及启闭设备安装施工;生态泄放尾水洞出口检修闸门门叶、门槽及启闭设备等金属结构安装施工。
(6)工程安全监测
主要包括2条导流洞及其进出口边坡、底层供水洞、2条尾水洞、生态泄放尾水洞、边坡开挖支护工程(含尾水洞出口边坡、生态泄放尾水洞出口边坡、泄洪系统出口高程2238m以上边坡)部位的施工期安全监测,涵盖施工期安全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率定、安装埋设、合同期监测及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及监测自动化配合等。
(7)其他工程
1)1#表土堆存场挡排设施施工
2)主厂房交通洞洞口至导流洞和生态泄放尾水洞出口道路(R9公路后段)施工;
3)导流洞3#支洞洞口至尾水出口平台道路(R10公路后段)施工;
4)那石沟至上游围堰段道路(R5公路后段)施工。
(8)施工辅助工程
1)本标段施工临时场地、临时道路的设计和施工
2)本标段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拆除、迹地恢复
3)本标段场内施工供风、供水、供电、通信系统的设计、施工和拆除、迹地恢复
4)本标段所有隧洞进、出口围堰的设计、施工和拆除
5)本标段所需的其它施工工厂、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拆除、迹地恢复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025年01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指令为准。
规模:
1#导流洞净断面尺寸为宽13.5m×高16.0m(方圆形),长1345.807m。
2#导流洞非结合段净断面尺寸为宽8.0m×高9.5m(方圆形),长1843.651m;结合段与2#尾水洞结合,净断面尺寸为宽13.5m×高14m(平底马蹄形),本合同段长1184.749m。
1#尾水洞净断面尺寸为宽13.5m×高14.0m(平底马蹄形),本合同段长1631.327m。
生态泄放尾水洞净断面尺寸为宽13.5m×高14.0m(平底马蹄形),长220m。
主厂房运输洞进口至2#施工支洞段净断面尺寸为宽8m×高7.85m,长度749.15m,本合同段衬砌长度为214.9m。
泄洪出口区高程2238m以上开挖边坡开挖高度约162m,边坡宽度54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澜沧江公司GS水电站导流洞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预招标。
2.4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及质量目标要求。
风险告知:本项目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约定如下:
(1)本次预招标的项目须通过主管部门的核准批复。如未获通过,则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本次预招标的项目若未获得公司内部投资决策通过,则合同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各阶段工作开展以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加盖发包人公章的通知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附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含2014年1月1日以前签订,2014年1月1日以后仍在施工的合同)内至少承担过以下项目之一:
(1)1项水电站(装机300MW及以上)水工洞室工程(断面面积不小于50m2)施工,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1项水利工程的水工洞室工程(断面面积不小于50m2)施工, 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所有业绩均需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有10年及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工作经历(提供人员简历表),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项水电站(装机300MW及以上)或水利工程的水工洞室工程(断面面积不小于50m2)施工项目经理。需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类材料等)。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
(2)项目总工程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程师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有10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管理经验(提供人员简历表),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水电站(装机300MW及以上)或水利工程的水工洞室工程(断面面积不小于50m2)不少于1个项目的项目总工程师或2个项目(上述类型等级)的项目副总工程师。需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安全副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总监或分管安全副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持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B级)或持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书(B级);有10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管理经验(提供人员简历表);担任过水电站(装机300MW及以上)或水利工程的水工洞室工程(断面面积不小于50m2)不少于1个项目的安全总监或分管安全副经理,需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的近2年(2022年6月1日以后)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2.4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有人员比例不少于15%,并附承诺。(自有人员是指与施工企业或施工企业出资控股50%(含)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允许有条件分包,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允许违规违法分包,分包单位需招标人同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17:00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