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生产运营集中管控中心主体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河北公司生产运营集中管控中心主体改造工程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T3写字楼25层,本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866.06㎡,使用面积1601.6㎡,包括原有装修的拆除以及房间隔断墙的拆除等,房间维修改造后的主要功能为指挥调度中心、现货交易室、应急管理调度室、企业文化展厅、会议室、接待室等。
2.1.2 招标范围:含墙面、地面、顶面、门、窗户护栏、强电部分、弱电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上下水、灯具洁具安装、开关面板、暖通改造、消防改造等,还包括生产运营集中营控中心整体深化设计及控制区、展示区配套的相关硬件和地理信息模型的精细化制作(含电器、电脑、显示屏、家具、窗帘、挂画、盆栽绿植、大型地理信息模型等,其中地理信息模型须为3D立体雕刻喷绘一体成型模型,底座为钢琴烤漆,非普通模型)。
备注:现有生产调度工作区域在施工期间仍需正常运行使用,工程施工改造期间不得影响电力专线通讯。如因施工影响生产调度,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1.3 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2.1.4 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T3写字楼25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物的装修或改造或修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物的装修或改造或修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