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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大件组焊厂房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浏览:0    
核心提示:哈密化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大件组焊厂房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化
  哈密化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大件组焊厂房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化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大件组焊厂房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由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独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拟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阶段建设的原则实施,其中一阶段建设煤制油工程,配套建设煤矿(含输煤设施)、厂外铁路、供水、供电、新能源和生产指挥中心等工程。

煤制油工程依托淖毛湖矿区岔哈泉区块煤源为原料,建设400万吨/年煤制油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占地约411公顷,总投资约560亿元,主要建设煤制油生产装置、煤气化装置、配套公辅装置和环保设施等共计19套工艺装置,产品包括油品、液体蜡、沥青焦、硫磺、硫酸铵等。项目采用先进的煤制油技术,耦合新能源和绿氢,打造现代化的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持续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在新技术应用、产业升级创新、产业孵化带动、税收、就业等方面,为我国煤制油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当地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化工产业集聚区岔哈泉园区。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境内,南距巴里坤县城约85千米,东距巴里坤和伊吾县县界约10千米,直线北距岔哈泉一号露天矿20千米。项目拟选址用地北侧边界紧邻岔哈泉三号矿矿界,南侧边界距离已建成的将淖铁路小于500米,G331公路在厂址南侧约4千米处通过。

以上项目信息以最新版可研报告为准。

招标范围:

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大件组焊厂房工程施工(PC)招标范围为项目大件组焊厂房及附属设施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建(构)筑物、总图及竖向、装饰装修、配合检测检验及钢结构制作、安装、防腐、防火等相关工作。

2、安装工程:包括地下及地上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电信、安全及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腐、绝热、调试、单机试运行、系统冲洗、无损检测、防雷及静电接地检测,配合完成吹扫、系统气密等相关工作。

3、附属设备采购:本次招标总共采购设备约353台套,包含起重机械、厂房屋面排烟窗、成套LNG等设备,具体详见附件1《大件组焊厂房材料设备清单》。

4、业主委托的其它工作,包含为保证以上工程开工建设、顺利实施的零星工作等。

5、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配合设计完成竣工图;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整理设计、竣工资料移交档案室。

6、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7、本次招标包含大件厂房围墙施工,但不包含大件厂房的场平、强夯施工。

标段(包)划分:本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新兴产业园三塘湖岔哈泉工业园

工期要求:计划中间交接时间:2025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业绩,或含钢结构安装工程的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主装置或辅助工程)施工合同业绩3份,且单份合同金额均不小于20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业绩或含钢结构安装工程的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主装置或辅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单个合同金额均不小于20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提供的拟任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7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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