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吉林公司隶属于 国华投资,为国有独资企业。国华投资吉林公司下属3家项目公司,下设6个风电场,总装机134.5万千瓦。
2.1.2招标范围:本招标服务管理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后勤物业各项设备设施及日常监护管理、空调日常监护管理、绿化养护、餐饮服务、前台服务、接待会务服务、车辆驾驶服务、风电场物业服务。
2.1.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1.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5 其他
本项目合同签订为统招分签形式,按照区域对应的法人公司签订。
场站名称 |
合同签订单位 |
运维中心 |
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 |
乾安腾字风电场 |
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 |
乾安余字风电场 |
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 |
双辽大兴风电场 |
国华新能源(双辽)有限公司 |
吉鲁兰字风电场 |
吉鲁(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鲁君字风电场 |
吉鲁(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鲁三团风电场 |
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中单年合同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物业服务合同2份(合同内容至少同时包含保安、保洁、餐饮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单位委托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自证无效)或劳动合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