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热水务环保公司生产项目非标罐体及附属设备、板框压滤机及附属设备(202400707、20240070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规 模: 2250m3/h
2.3 标段划分: 西热水务环保公司生产项目非标罐体及附属设备、板框压滤机及附属设备(202400707、202400704)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新庄煤矿施工场地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80天内(交货时间如有调整,买方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加药罐体、加药装置、澄清设备、过滤器、搅拌器、离子交换器、砂滤罐等;隔膜压滤机4套、配套泥斗4套,高压滤布清洗水泵2台、压榨水泵2台。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水处理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每项业绩应包含单台容积不低于200m3的钢制罐体,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技术参数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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