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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电公司安全环保运行监控中心(应急调度中心)建设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8     浏览:0    
核心提示: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详见招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期要求

信息服
务费(元)

铝电公司安全环保运行监控中心(应急调度中心)建设实施项目

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安全环保运行监控中心的建设需要,完成运行监控中心、会商室中LED显示系统、扩声系统等、数字会议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建设。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安全环保运行监控中心的建设需要,完成数据机房的装修、供配电及UPS系统、安防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建设。

3)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要硬件及操作系统为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测评公告中的产品。

签订合同
后60个日历日。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铝电公司安全环保运行监控中心(应急调度中心)建设实施项目

(1)投标人为全彩LED屏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商提供授权证明);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运营指挥中心信息化(数字化)类似项目设备设施供货业绩(主要设备必须含LED屏)。(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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