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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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项目工期 |
信息技 术服务 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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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鑫业有 限公司电解 及炭素系统 脱 硫 改 造 (EPC)总承 包项目 |
本改造工程为总承包工程(EPC), 投标方负责本改造工程从合同签 订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 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 (1)6 套电解烟气净化系统、4 套炭 素焙烧净化系统脱硫改造(EPC) 项目的设计; (2)本工程所需设备、备件、材料以 及元器件选型、采购、监造、试验 (包括出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 |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电解及炭素系统脱 硫改造(EPC)总承 包项目总工期365 天。 计划电解烟气净化 脱硫开工时间 2024 年 12月,计划竣工 时间 2025 年 10 月, 安装工程开始起 8 个 月系统具备投运条 件,具体开工时间以 发包人签发的“开工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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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项目工期 |
信息技 术服务 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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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现场开箱验收等; (3)本工程所有土建、生产系统、设 备的安装、调试、试验等; (4)旧设备、设施的拆除、改造、恢 复、建设、安装; (5)完成本工程的试运行、竣工、消 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6)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培训和最终 交付投产、售后服务等工作。 |
令 ”为准,总工期不 变;遇到法定节假日 及重要会议期间,不 进行中、高级以上风 险作业,工期顺延, 总工期不变。 计划炭素焙烧脱硫 开工时间 2024 年 12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5 年 10 月,安装 工程开始起 6 个月系 统具备投运条件,具 体开工时间以发包 人签发的“开工令 ” 为准,总工期不变; 遇到法定节假 日及 重要会议期间,不进 行中、高级以上风险 作业,工期顺延,总 工期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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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近两年内未受到省级及以上环保 部门通报,(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 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具有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需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承 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投 标人不具有上述施工资质,须委托具有上述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第(2) 条中要求的施工资质,须委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4)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24 个月内在国家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提供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需承诺);
(5)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19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完成至少 2 个铝电解烟气湿法脱硫或炭素焙烧烟气湿法脱硫工程的 EPC 总承包完工业 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需体现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作范 围)、签字页)和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具 有一个及以上环保工程管理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需体 现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作范围)、签字页)和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 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7)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8)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工程系列)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 扫描件),且具有一个及以上环保工程施工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 承包范围(需体现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工作范围)、签字页);
(9)投标人拟派质量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工程系列)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 扫描件);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
更(需提供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变更。
(12)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为 投标方在册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
以上证书官网可查的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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