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吉铁路股份
浩吉铁路剩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STBCJC-HJTL-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浩吉铁路货场工程,机务车辆段所有关工程,新余、岳阳、吉安地区有关联络线等工程(详见第六章设计资料)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批准建设(发改基础[2014]1642号和铁总办函[2014]1399号)。项目业主为浩吉铁路股份 ,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
2.2 项目概况
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连接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地区与鄂湘赣等华中地区,纵贯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7省(区),线路北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境内浩勒报吉南站,向南经乌审旗、陕西省靖边、延安、宜川、山西省河津、万荣、运城、河南省三门峡、卢氏、西峡、邓州、湖北省襄阳、荆门、荆州、公安、湖南省岳阳、浏阳、江西省铜鼓、新余,终止于京九铁路吉安站。线路全长1814.411公里,线路等级Ⅰ级。
2.3招标范围:
浩吉铁路全线货场工程,机务车辆段所有关工程,新余、岳阳、吉安地区联络线等工程(具体详见第六章设计文件)。
2.4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4.1招标内容
(1)依据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报方案报告书和本工程的地形、工程布置和水土流失分布等特点,布设监测点对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进行监测。
(2)对项目建设期影响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准确性。
(3)提供建设过程前期、施工期、施工结束后的水土保持监测图片、影像等资料。
(4)对建设过程中的水保监测成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5)配合业主做好水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核实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
(6)为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提供技术依据,配合业主完成项目自主验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核查;
(7)按照相有关规定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报告和总结报告。
2.4. 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 1个标段。
2.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水土保持工程竣工自主验收、备案或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4星及以上。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0月~202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承担过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类至少两个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3信誉要求
1)2021年10月~2024年9月(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021年10月~2024年9月(近三年)内未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要求整改;2021年10月~2024年9月(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未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
(3)应具有满足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人员、仪器、设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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