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建设地点:东宁市大城子南沟道路西侧、铁路线南侧。
3.2建设内容:东宁市恒昌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东宁市1X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PC总承包项目,新建2台130吨/小时高温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炉一备),1台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3.3 招标范围: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供货及安装、土建及配套构筑物施工、调试、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及机组通过168小时运维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3.4投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3.5计划投资额:34956万元
3.6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7质量目标: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标准要求,同时跟踪最新版标准(以第1台机组通过168小时整套试运结束时间为限)进行达标投产考核,保证高标准达标投产。
3.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1.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1.3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壹级(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4.1.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5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2实力要求
4.2.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管理能力,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4.2.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3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实施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上述业绩指无质量安全问题、信誉良好,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3.2项目经理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担任至少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担任项目经理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所任项目经理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才为有效业绩)。
4.4其他要求
4.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4.3本项目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五、报名时间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10月23日10时00分到 2024年10月28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