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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原燃物料区域检修维护及辅助运行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3     浏览:0    
核心提示: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详见招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期要求

信息服务费(元

山西铝业原燃物料区域检修维护及辅助运行项目

山西铝业原燃物料的检斤、采制样、破碎、输送、翻车机、原煤取料机、照明等系统内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及辅助运行等工作(不包括服务范围内界面明确要求除外的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范围。

计划服务期:1095日历天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山西铝业原燃物料区域检修维护及辅助运行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冶金或电力或化工行业检修服务业绩,且单项业绩执行期为1年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3)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

(4)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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