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昆仑新水源甘泉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甲醇(液体)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昆仑新水源甘 泉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甲醇作为碳源,提升脱氮和除磷的效果,此次计划采购3829.38吨,其它详见招
标文件第四章。本次采购包括供货范围内的生产、供货、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卸车以及 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昆仑新水源甘泉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甲醇(液体)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昆仑新水源甘泉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甲醇(液体)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
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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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承担危险货物运输,委托外单位运输的,必须提供与运输 单位在有限期内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采购投标活动;
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11时00分到2024年10月23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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