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鹤盛2025-2027年厂区绿化服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厂区绿化服务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要求》。
2.2实施
2.3采购控制总价:1527600.00元。(不含税,按实结算,币种为人民币,以下同)
2.4服务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3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3.5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6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7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8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