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太仓电厂新增100TH粉煤灰分选装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电除尘一电场、省煤器所排放的粉煤灰为原灰,其细度值一般在20%~50%之间(325目筛余),达不到国家标准(GB1596-2017)规定的I级灰和II级灰标准要求,一般作为原灰出售。其余电场细灰作为二级灰出售。根据统计,2023年粉煤灰排放约为43万吨,其中17%细灰作为二级灰出售,其余83%作为原灰出售。所有原灰均未进行分级,大部分仍然以原灰形式低价出售,灰渣总体利用率偏低。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实现减排、减负、增收已成为电力企业普遍面临的焦点问题,拟加装粉煤灰分选及粗灰气力输送系统,通过采用粗灰单元流化输送技术、智能化偏析分离技术,以及两者结合的控制优化,实现对大量原灰的分级、纯粗灰输送与干渣混合磨细加工,增加等级灰产量,进一步提升煤灰综合利用水平。
2.2 其他:工期预计150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分选能力不低于80t/h的粉煤灰分选系统改造或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粉煤灰分选系统EPC或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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