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ZQNZBXT-2024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 已经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审字〔2024〕5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
2.2 建设地
2.3 建设内容:翻建街道 9560 平方米、新建街道 632.5 平方米、硬化巷道 1919.06 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 15440 平方米。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二标段
2.5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明细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资金来源: 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计划工期:5个月。
2.9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 暗标 ”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盲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近一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 。
3.7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次项目2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
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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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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