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瑞闽股份有限公司保洁及绿化服务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地点:
马尾厂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塔路8号;
蓝园厂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华侨农场联华区江华大道连接线。
2.4招标范围: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的保洁及绿化服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三年(36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其中第一年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服务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保洁、绿化服务项目,需提供已履行完毕的合同扫描件及发票(至少一张)作为有效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安全要求 |
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8 17:00至2024-10-24 0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