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雁塔”便民服务驿站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雁塔区基投国有住房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安市雁塔区辖区内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红雁塔”便民服务驿站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辖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红雁塔”便民服务驿站120座,其中一级驿站4座,包括新建钢构两座,提升改造两座。二级驿站35座,三级驿站81座,主要为更换标识标牌及站内配套设施。
2.3项目投资总额:约605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红雁塔”便民服务驿站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I6101009527007558001001
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质: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5投标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投标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