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铁7号线艺术品站(工农广场站、兴安路站、吉大四院站、东环城路站)站内空间艺术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701-244008092536
一.招标条件
长春地铁7号线艺术品站(工农广场站、兴安路站、吉大四院站、东环城路站)站内空间艺术设计,招标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地铁7号线艺术品站(工农广场站、兴安路站、吉大四院站、东环城路站)站内空间艺术设计
2.2项目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拟派设计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标书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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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