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2028年苏州张家港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带设备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2025-2028年苏州张家港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带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2440SUMEC/QYHD3052
3、项目概述:2025-2028年苏州张家港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带设备采购。
4、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025-2028年苏州张家港处理中心内部处理带设备业务外包。业务外包实施范围为进口标快、特快、快包和出口标快、特快邮件全环节处理,普邮总包和特安总包装卸、驳运,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数据处理、接车、解车、卸车、异形件装卸、总包开拆、分拣、扫描、装袋封发、装车、封车、工单处理、信息预处理、容器整理、邮袋整理、耗材分发及其他相关工作。
本次采购外包实施期限为3年,据实结算。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详见下表:
常量期 | 业务量区间(袋件) | 占比 | 最高限价(元/袋件) |
日均业务量≦3.6万 | 58.00% | 0.1920 | |
3.6万<日均业务量≦4.9万 | 31.00% | 0.1594 | |
日均业务量>4.9万 | 11.00% | 0.1491 | |
旺季期 | 日均业务量≦6.9万 | 63.00% | 0.1932 |
日均业务量>6.9万 | 37.00% | 0.1737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时间)以来具有快递行业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年度结算满足200万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或苏州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1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5.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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