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GIS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拟通过关停大港一期2台320MW机组、大港二期2台328.5MW机组,合计1297MW,以“关停替代”方式在原厂内预留场地新建2×660MW超超临界湿冷机组,并向京津负荷中心送电和向天津市供热。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东南端,工程建设 2×660 MW 超超临界湿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电厂暂按 220kV出线与电网连接(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和审查意见为准),年利用小时 4500 小时。
本次招标范围是项目所需的2套220kV GIS和1套110kV GIS设备,以及对上述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220kV/110kV氧化锌避雷器、220kV/11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及附属设备、220kV/110kV预制仓等)的采购。投标人应提供功能完整的GIS及相关附属设备,以及对上述设备及材料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等工作。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暂定)。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买方指定点(车板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GIS设备(额定电流≥2500A且额定电压≥220kV)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电流≥2500A且额定电压≥220kV)GIS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