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屋日常维修服务商集中采购(第四次)(包件十一)
投标邀请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房屋日常维修服务商集中采购(第四次)(包件十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业主房屋日常维修服务商集中采购(第四次)(包件十一)
- 招标编号:SHYZCG 2024—091(TM-YZZB20241435)
- 项目概述:为业主13家区 下属相关单位及本部,共14家单位,采购房屋日常维修服务商,服务期限2年。采购预算为1089.5万元/年,其中速递帐399万元,邮政帐690.5万元,其中包件11预算为47万元/年。
- 招标内容:
1)业主房屋日常维修服务。
2)服务期:2年。
3)服务
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具体如下:
包件 | 使用单位 | 采购预算 | 中标人数量 |
11 | 松江 | 47万元/年 | 1 |
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报单项维修项目和零星更换维修项目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均为100%,投标人报价如大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须提供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