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服务 2024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施工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18654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汽车服务 2024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施工框架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按 及公司的标准要求,承担广东省的充电设施工程建设所包含的物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投运,工程整体移交(含资料)等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范围: 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设备材料采购(充电桩由发包人提供,其他物资若发包人自行采购则由发包人提供)、充电站(含光伏、储能、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及调试、配合验收及消缺、工程档案整理移交,负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及用电报装手续,青苗及拆迁赔偿,以及充电场站的技术改造。
2.2招标范围:按 及公司的标准要求,承担广东省的充电设施工程建设所包含的物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投运,工程整体移交(含资料)等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范围: 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设备材料采购(充电桩由发包人提供,其他物资若发包人自行采购则由发包人提供)、充电站(含光伏、储能、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及调试、配合验收及消缺、工程档案整理移交,负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及用电报装手续,青苗及拆迁赔偿,以及充电场站的技术改造。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起两年。最终项目范围以招标人立项下达,并与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预计采购金额:本框架招标项目分二个标段,标段1中标金额3000万元,服务地区为深圳地区;标段2中标金额2000万元,服务地区为广东地区(除深圳以外)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120天)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 | 工期 | 备注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标段一 | 电动汽车服务 | 3000.00 | 费率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服务区域为深圳地区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标段二 | 电动汽车服务 | 2000.00 | 费率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服务区域为广东地区(除深圳以外) | 不收取 | 不收取 |
说明:
(1)框架招标有效期:120天。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50%)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报价要求:按固定金额报总价,同时填报投标费率。投标人报价不超出发包预算价为有效报价,如投标人的报价超出发包预算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金额报价与投标费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金额报价为准,按[投标报价/发包预算价]修订投标费率。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费率小于8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投标报价费率所列百分比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如:97.88%。
(3)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
(5)结算方式:以第三方审核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为依据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