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医院胚胎时差培养箱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洱市人民医院胚胎时差培养箱设备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4-G1-00357-YZGF-1167
招标编号:C53JX1024001423C1
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10.00 最高限价(万元):208.00 采购需求:对普洱市人民医院所需的胚胎时差培养箱进行采购,共计1套,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最高限价:208.00万元。简要技术参数:(1)胚胎培养的安全性,胚胎实验室质量控制;(2)培养舱室可以同时容纳至少15个胚胎培养皿,每个培养皿内可同时培养至少16枚胚胎,每台时差培养箱满载情况下,可以同时实时监测至少240枚胚胎的动态发育全过程;(3)须同时兼容2种以上类型的时差培养皿,可同时实现对胚胎组培养和单独培养进行实时监测拍照;(4)每台时差培养箱一年满载情况下,可实时监测拍照和培养超过1000个第五天囊胚周期;(5)时差培养箱使用年限不小于10年。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普洱市人民医院胚胎时差培养箱设备采购(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②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扫描件/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扫描件)和二级授权(扫描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制造商授权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
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01月0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 CA 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 CA 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投标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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