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南区)项目(刘表庄片区安置区)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7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第三方工程检验检测; 2.1.2 建设规模:东风路道路全长4072m。设计道路中心线与规划道路中心线一致,全线有1个交点。道路红线40m,道路横断为:人行道3.0米+非机动车道4.0米+绿化带2.0米+机动车道22.0米+绿化带2.0米+非机动车道4.0米+人行道3.0米。规划东西方向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该段道路全长约1560米,红线宽40米,工程费约7219.14万元; 2.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合同内约定的检验检测内容全部完成,各阶段检验检测及出具报告时间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按照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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