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江苏公司射阳海上风电场防碰撞设施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射阳海上风电场建设一套主动防碰撞预警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系统:AIS子系统、雷达子系统、VHF通信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声光预警子系统、水文气象系统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公司射阳海上风电场防碰撞设施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海上风电设施防碰撞或海上风电通航安全保障信息化施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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