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密集架(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装密集架(第二次),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工装密集架
2.2招标编号:1396-02-24GN0777
2.3货物数量:2台/套
2.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地点:沈飞公司使用单位现场
2.6交付期:合同签字生效后4个月(包括安装,调试)
*2.7设备要求:4000 mm×1500mm的货位数总计300个,固定列20个,移动列280个。4000 mm×2500mm的货位数总计100个,固定列20个,移动列80个。要求密集架单个货位1-4层承重3吨,第5层承重1吨(不含托盘重量)。2000 mm×1500mm的货位数总计450个,固定列50个,移动列400个。要求密集架单个货位1-4层承重2吨,第5层承重1吨(不含托盘重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为企业的:
(1)应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提交2022年度或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应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应提交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近6个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1.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
(1)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应提交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近6个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如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线上开标,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IP地址或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销售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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