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长岭、永安场站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电力吉林公司长岭、永安场站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对长岭、永安已采购SVG设备(厂家:山东泰开,水冷直挂,长岭1台,永安3台)进行安装,对原旧设备进行拆除。包括所有必要的施工设计、拆旧、挖掘、基础填充、基础建造、安装、调试、AVC联调、装卸、运输、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安全措施用品、特殊天气施工措施用品以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2.1.2招标范围:包括 电力吉林公司长岭、永安场站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工程,无功补偿设备安装、拆除等。具体内容见技术文件。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2.1.4质量要求:无功补偿设备改造施工质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无功补偿装置或变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无功补偿装置或变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