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鄂能化公司图克化工分公司一期设计合成氨100万吨/年、尿素175万吨/年项目配套三套独立循环水系统,分别为气化循环水、空净合循环水、尿素循环水,循环水系统保有水量为34000m³,循环水量为70000m³/h;二期设计甲醇100万吨/年项目配套两套独立循环水系统,分别为气化循环水、空净合循环水,循环水系统保有水量为10500m³,循环水量为32000m³/h。
招标范围:
该项目针对图克化工分公司一期、二期所有循环水系统药剂总承包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所需的药剂(不含次氯酸钠、硫酸、碳酸钠)的供货、运输、卸货、验收、投加及药剂投加方案、空桶回收处理等总承包服务;2)循环水系统所有管线、换热器以及与循环水系统所连接的相关设备的一次清洗预膜服务,包括清洗预膜技术方案、清洗预膜操作及药剂投加、清洗预膜所需药剂、清洗预膜效果及风险承担等内容。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安排1名技术人员和1名操作工常驻招标人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药剂投加工作;现场技术人员应具有初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有3年及以上的循环水处理技术服务工作经验(须提供工程师、学历证书及3年的循环水处理技术服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操作工应具有操作证、高中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操作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更换技术人员和操作工,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学历及工作经验等资质不能低于投标时的人员,否则按照5万元/次进行考核。
(2)评标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作为主供应商、排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作为备选供应商,主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3)合同签订后,试用期为三个月,满足性能保证及水质考核指标(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要求后,结算费用,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不满足性能要求的不结算费用并终止合同,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投标方提供药剂包括但不限于:阻垢缓蚀剂、非氧化杀菌剂、粘泥剥离剂、杀菌剥离剂、化学清洗剂、预膜剂等,保证满足招标方水质指标要求。
(5)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到招标人现场进行勘探,实地了解招标人装置情况、水质情况及运行情况,根据勘探结果编写技术方案。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化工分公司。
2.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工业水处理剂(包括循环水缓蚀阻垢分散剂)的生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声明);
3.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循环水系统药剂总承包服务业绩,同时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相关文件);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00 :00至2024年10月30日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