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乐亭县行政审批局以乐审批项〔2024〕7-0012、乐审批项〔2024〕7-0013(项目代码:2404-130225-89-01-27904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县财政资金配套,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乐亭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2.1.2建设地
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人工岸线进行综合整治修复,长度约8.635千米。
(1)靶场岸线岸滩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通过水动力恢复、沙滩养护等措施整治修复靶场岸线,并达到生态恢复岸线长度约1.52千米。
(2)老米沟河口岸线至碧海浴场岸线岸滩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通过护岸生态化改造、退养还滩、沙滩养护等措施整治修复老米沟河口岸线至碧海浴场岸线,达到生态恢复岸线长度约4.326千米。
(3)小长河口西侧岸滩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通过水动力恢复、种植护滩等措施整治修复小长河口西侧岸线和京唐港四港池东侧岸线,达到生态恢复岸线长度约2.789千米。
2.1.4服务期限:接到甲方工作通知3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1.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乐亭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的设计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册、设计说明、工程量计算、施工图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等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及水动力及冲淤条件专题研究、沙滩稳定性专题研究、海堤稳定性专题研究等相关专题研究,并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乐亭县人工岸线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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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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