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项目永久性供电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已由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腾发改农经〔2020〕36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腾冲市振兴投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代理为云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久性供电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项目10kV及以下供配电工程,涉及腾冲市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村镇环境连片整治、环河环湖乡村旅游、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村组公路建设子项配电工程建设,对子项中确定实施项目点进行供电。本项目可研费用为:916.0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本项目涉及腾冲市18个乡镇,设计范围为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村镇环境连片整治、环河环湖乡村旅游、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村组公路建设子项的永久性供电设计。 (2)工程施工:本项目涉及腾冲市18个乡镇,施工范围为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村镇环境连片整治、环河环湖乡村旅游、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村组公路建设子项的永久性供电施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达到供电部门的审核,并一次性通过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 、当地供电部门等制定的规程、规范,并满足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当有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规程、规范颁布时,则适用新的规程、规范。并满足供电部门相关验收规范、《 施工作业指导书》、《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施工部分》(2016年版)、《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 5024-2005及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 2.8 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已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以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此条件不作为否决投标条款)。 3.5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监督单位及监督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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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