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2.2.项目规模:对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所辖32个片区,6838.82万平方米供热面积,947个自管热力站、5个补水点的设备采暖季运行服务工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15日。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024-2025年采暖季供热设施运行服务项目对长安、裕华、桥西、新华管理部所辖32个片区,6838.82万平方米供热面积,947个自管热力站、5个补水点的设备采暖季运行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方对一次管网、自管热力站、二次管网操作保养、巡视检查;对客户进行延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楼道滤网清理、楼道立管排气、入户服务以及换热站卫生清扫等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采暖季供热设施运行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不少于1个供热服务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08 08:31到2024-10-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