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2024年机械动力设备维修养护(架车机大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8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2024年机械动力设备维修养护(架车机大修)业务外包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铁路机车车辆专用设备管理办法》(铁机辆[2021]114号)、《铁路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沈铁辆[2021]245号)、《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货车[2021]34号)、《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总机辆[2018]203号)。
3.维保条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由于设备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故障(质量)问题,影响设备正常使用、车辆运行安全和检修质量的,乙方确认予以赔偿,相关赔付标准依据如下:
(1)质量保证金赔付,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2)发生配件修理或更换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索赔:
① 实物索赔。赔偿单位向索赔单位赔偿同型号、等额数量的零部件。
②
经济索赔。因索赔的零部件数量少、旧型停产或无生产资质等原因无法提供原型零部件的,经
索赔单位同意,参照当前最新价格进行经济赔偿。
③
返厂修理。存在质量问题的零部件返回赔偿单位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赔偿单位应向索赔单位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资料,并随实物一并交付。
④ 合同约定的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
(3)责任人身、行车事故赔付,按事故调查组认定损失执行。
4.售后服务及要求:
(1)大修单位供货后提供技术及3天以上培训服务,免费服务
(2)大修单位应承诺为用户提供不少于一年免费维护质保期。质保期内,凡因设计、工艺、制造、运输等引起的损坏、重要故障或事故,均由大修单位负责免费及时更换。
(3)超出质保期,但物资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不能免除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承诺,保证随
时为买方给予技术援助。
(4)对非设备大修单位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设备厂家应及时给与技术支持。
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大修单位施工时须遵守《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外来施工管理办法》(苏辆技函[2024]137号)文件要求,并与招标方签订《安全协议》及《安全风险告知书》,因施工导致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均由大修单位负责。其它详见技术规格书。
苏家屯车辆段架车机大修技术规格书
- 基本要求
1.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设备大修、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大修所涉及的
所有费用。
1.2
设备采用现场大修方式,中标方在设备大修时需提供4台同型号架车机进行换修,即每次拆除
并置换4台架车机,以此类推。拆卸换装工作在车辆段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换修完成的架车机安装后可立即投入使用。不得影响车辆段的现场正常生产工作安排。
1.3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范围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
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1.4
投标方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应的
技术文件和图纸。对技术规格书逐条进行响应并做出说明。不能简单表述为“完全响应”或类似文字。
- 大修内容及要求
2.1 设备大修内容
2.1.1 全面解体检修举升系统,更换各连接螺栓。
2.1.2
螺杆拆卸,更换磨耗超限的螺杆,检测其它螺杆磨耗状况,磨耗没超限的螺杆必须进行无损
探伤检测,并出具有效的探伤报告。
- 主螺母、安全螺母全部更换。
- 更换各轴承并加注油润。
- 对保护螺母链接键进行重新开槽,恢复原有保护功能。
- 检修、清洁升降柱,更换率不得小于20%。
- 对磨损的托头及所有上耐磨橡胶护罩进行更换处理。
- 对地脚螺栓进行加固,或重新制作基础并安装,需保证地脚螺栓稳固。
同步控制装置安装法兰,加装防水密封,原有齿轮箱加装防水密封,通孔堵死;更换上限位
挡块。
- 更换润滑套。
对个别设备上丝杠转动时产生的升降筒偏磨现象进行改进,并在投标文件上说明改进方案。
- 拆解、清洗齿轮传动箱。检测齿轮磨损情况,对损坏和磨损超限的予以更换。
- 电气系统。
2.1.13.1 修复架车机具有与调车安全辅助系统联网联控功能。
2.1.13.2
操作控制软件升级,架车机需具有与HMIS系统联网联控数据准确上传功能(提供国铁集团车
辆段使用的现场实物图片,并文字说明与HIMS联网功能原理)。
2.1.13.3
不改变原有触摸屏控制主、子界面,对9台位、6台位主控触摸屏系统程序报警进行界面升级
,同时加装单柱故障报警声光报警指示灯。
- 整修、更换控制柜及机柜内部老化电气元件。
- 更换车体、转向架举升单元编码器及计数传感器。
加装封闭箱体,使设备整体处于封闭状态,杜绝雨水进入设备造成安全隐患,投标方需提供
设计方案,并附整体结构图及图纸说明。
- 需大修的88柱埋入式架车机具体明细见附表。
2.2 执行技术标准
2.2.1
设备的大修方案设计、制造、包装、标记、试验、安装、调试等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的有
关法律、规范和标准。
2.2.2 进口电气元件、部件通过CE认证。
2.2.3 国产电气元件符合国标GB/T14048.1、GB/T14048.3、GB/T14048.5。
2.2.4 符合《机械安全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GB/T15706- 2012)、《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T16754-
2008)、《机械安全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16855.1-
2018)、《机械安全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2部分:确认》(GB/T16855.2-
2015)、《机械安全防止意外启动》(GB/T19670-2005)、《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08)要求。
2.3 设备大修总体要求。
2.3.1
投标方在对设备进行大修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解体检查,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超限的零部
件。全面恢复设备性能,使主要几何精度和能力达到出厂标准或合同要求。附属设备及电器装置与主机同时修理。
2.3.2
大修后:设备及辅助设施的外观应平整光洁、美观大方,油漆外观美观、亮泽。符合GB/T176
4-1979《漆膜厚度测量方法》以及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的规定, 并具有良好的耐湿热、耐盐雾、耐紫外线和防锈性能,漆膜附着力不低于1级质量要求。2.3.3
大修后: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措施。设备应设接地装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具有
报警、断电保护、过流、短路、过压、过热等保护功能,并设置急停开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方便地使设备停止运转,以保证对设备及人员不会造成伤害。
2.3.4 大修后:设备和仪表等试验应符合国际工业标准(ISO)和国际电工标准(IEC)。
2.3.5
大修后:电器部件、机械部件均应有可靠的防潮、防高温、防尘、防鼠措施,电气系统的保
护等级不得降低。
2.3.6
大修后:液压、空气、水、电气系统等管线应排列整齐、合理、连接紧密牢固,穿过金属孔
洞时应有绝缘保护套管,各元件和组件一般应可单独拆装,并检查维修方便。
2.3.7
大修后:设备须具有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各相对运动的部件不得有漏油、漏水现
象。
2.3.8 结构件焊接质量按GB/T12469-
90规定的第II级执行。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焊接执行相应国家标准。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等级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焊缝的外部不允许有烧穿、咬边、夹渣、焊瘤等。焊缝的纵向、横向及母体金属上不允许有裂纹,连续焊缝不能间断,鳞状波纹形成应均匀。不允许焊修的部件有裂纹时应进行更换。
2.3.9
大修后:设备材质及运行噪音、振动、电磁辐射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
- 大修后:投标方负责提供本设备及辅助设施。
- 大修后: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不得高于维修前。
- 设备的金属结构件除装配表面外,都进行除锈处理和油漆防腐。
- 钢结构主要材料采用国家标准(GB/T700)的钢材。
- 大修后:管路颜色应符合GB7231-
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要求,线缆应有相应线号标识,并与竣工图吻合。
- 设备大修后的功能要求
- 恢复设备原设计的功能。
- 额定载荷满足原设计要求。
- 设备运行平稳,运行不得有异音。
- 整机清洁,外表油漆到位,不得有龟裂、脱漆、锈蚀等情况。
- 满足现场作业安全要求。
- 设备大修后的功能要求
- 培训
3.1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投标方工程技术人员对招标方操作人员和维修、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使招标方人员能够掌握设备性能,能进行操作及维护保养。
3.2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根据设备验收情况确定。设备验收完毕后,投标方提供的培训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
3.3
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和机械、电气维护(修)等内容。培训资料投标方应在验收前一个月提供
。培训后须保证招标方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及设备维修技能。
4 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
4.1 质量承诺:
4.1.1 设计制造按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4.1.2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水平先进、技术成熟、性能可靠。卖方对所采购机电配件的质量负责, 大型配件和重要部件须提供合格证书。
4.1.3 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售后服务:
4.2.1
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对设备质量出现的各类故障及时免费提供维修,更换损坏的零配件,连续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时,投标方须无条件更换性能相同的新配件,质保期按照新设备验收之日重新计算,质保金期限同时顺延,质保项目维持原有不变。
4.2.2
买方在使用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告知投标方后,投标方须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或24小时内处理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投标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故障不排除,人员不撤离。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招标方重新组织验收。违反以上要求的,按双方约定相关条款扣除质保金。
4.2.3
设备发生故障后,卖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处理的,买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由卖方支付。
- 设备配件应保障及时,并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所购设备的各种机电配件。
- 终身提供保障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改造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4.3 备品备件。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明确设备附带备品备件清单。
- 其它
- 本技术条件通用条款作为采购合同附件,与采购合同共同生效。
- 大修完成后须按相关规定对大修项目进行必要的试验并保留详细试验记录。
- 大修完毕后需提供完整技术图纸(蓝图),与大修交接验收资料一并交接。
对技术规格书中规定“检测不良更换”的配件,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成本分析表中约定的配件数量进行更换。
投标方应遵循中国及产品运用属地的现行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安全、环保和能源方面的相关内容以及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行政命令或规定。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设备、材料及工艺应符合采购方确认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没有标准要求的,投标方应提出建议及说明提交采购方书面确认。若采购方不接受替代标准,则仍应须按采购方原要求执行。
附表:架车机大修明细:
11道 | 12道 | 13道 | 14道 | 15道 |
1.2 | 2.2 | 1.2 | 1.1 | 1.1 |
1.3 | 2.1 | 2.1 | 1.2 | 1.2 |
1.4 | 2.3 | 2.2 | 1.3 | 1.3 |
1.5 | 3.3 | 2.4 | 1.4 | 1.4 |
2.1 | 3.4 | 3.1 | 2.2 | 2.1 |
2.2 | 3.2 | 3.1 | 2.3 | |
2.3 | 3.3 | 3.2 | 3.1 | |
2.5 | 4.2 | 3.3 | 3.3 | |
5.2 | 3.4 | 4.1 | ||
6.2 | 4.2 | 4.2 | ||
6.4 | 4.3 | 4.3 | ||
6.6 | 4.4 | 4.4 | ||
7.4 | 5.1 | 5.1 | ||
8.4 | 5.2 | 5.2 |
9.1 | 5.4 | 5.3 | ||
9.2 | 6.1 | 5.4 | ||
10.1 | 6.3 | 7.1 | ||
10.2 | 7.2 | 7.2 | ||
10.3 | 7.3 | 7.3 | ||
10.6 | 8.1 | 7.4 | ||
8.3 | 8.1 | |||
8.4 | 8.4 | |||
9.2 | 9.1 | |||
9.4 | 9.2 | |||
10.1 | 9.4 | |||
10.2 | 10.2 | |||
10.3 | 10.3 | |||
10.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
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
无要求。
4.业绩要求:
具有给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标的物的新造或大修业绩,投标时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采购(服务)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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