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黔北电厂灰渣、石膏运输与辅助服务项目 |
黔北电厂灰渣、石膏运输与辅助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粉煤灰、炉渣、石膏运输;厂区内对外处置的炉渣装车;厂区内石膏装车;本项目其他全部辅助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黔北电厂灰渣、石膏运输与辅助服务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3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独立完成单个合同量达到3万吨及以上的矿石或粉煤灰或炉渣或脱硫石膏或磷石膏或矿山尾矿等类似的物料运输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完工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文件。 4.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具有有效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安全资格证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装车及灰场堆存碾压部分允许分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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